品牌價值(Brand Value)= (產品利益+服務利益+通路利益+品牌權益)- 成本
此公式他們將品牌價值與品牌權益做了清楚的區分,品牌價值泛指品牌產品所賦予的所有利益減去顧客成本,而品牌權益則涵蓋其中。
他們認為品牌權益涵蓋兩個部分,一為信任因素,也就是顧客對於品牌的信念與價值感;其二為形象因素,是顧客所認定該品牌所具備的形象是真實或期望的自我形象符合。
作者Neal和Strauss設計出一套方法,透過實驗和統計分析,計算出品牌的權益為多少。
這個方法看起來蠻吸引人的,因為如果能瞭解品牌權益的來源與強弱,甚至和其他競爭對手做比較,行銷人可以比較清楚知道下一步該如何做,也可針對個區隔市場顧客的認知做分析。
此法和我慣常使用的分析方式頗有雷同之處,不過我覺得有兩點需要注意:
- 成本應該可以做更多的探討,成本不應只單單包括顧客支付的價格、操作和維修費用等,它似乎也應該涵蓋風險和機會成本。當然風險和信任(品牌權益)可能是相反的關係,這邊指的有兩方面,對產品類別的風險認知而言,就是對某產品類別的風險意識越高,品牌權益才越重要。對個別品牌而言,成本越低可能會增加顧客心理的風險。
- 品牌權益和其他知覺利益,恐怕不易完全區分。消費者可能會因為對某品牌的信任度高,產生halo effect,覺得該品牌樣樣好;反之亦然。
我一直覺得打造品牌是一種mind game,消費者腦袋裡想什麼、感覺什麼恐怕是最重要的,這也是行銷人一直想解的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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