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October 15, 2008

怎麼定義市場?

從小到大,對於市場的概念不斷在改變。從實體吵雜的菜市場,到無遠弗屆的虛擬市場,這樣的改變不可謂不大。

在行銷策略的擬定上,通常會教人先設定所經營的市場,再進行STP,也就是區隔市場、選定目標市場和市場定位。不過市場的界定,好像沒有想像的這麼容易。

一般而言,我們通常會將市場以產品類別作設定,例如電腦市場、速食市場、唱片市場等。但是這樣是否就足夠呢?多年前,哈佛學者Levitt提出一個觀點,叫做「行銷近視症」,指的是廠商過度專注於其經營的產品,而忽略了其產品所提供的價值與需求,以及其他可替代此價值需求的產品。以現今的例子來講,如同軟片廠商一樣,將其市場定義為軟片市場,而忽略了數位科技所可能造成的影響,當警覺到軟片銷售量因為數位相機普及而下滑時,就已經來不及因應了。

產品不過是滿足顧客的工具。滿足同樣需求的工具可能有許多不同的形式、技術、方式。

因此,通常比較好的市場定義方式,應該是以消費者的需求來定義比較恰當。譬如,中式餐廳不單單只是將其市場定義為中餐市場,而應該以消費者的飲食需求做定義,再透過市場區隔的方式,將自己所處的位置界定清楚,不僅見樹也見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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